安心就學,感謝有您── 弱勢學生生活費用助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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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
本校黃煌煇前校長於上任後,有感於目前政府所提供之助學項目雖多,但現實上仍有其限制之處。成大許多優秀的學生,縱使學雜費已經申請就學貸款,但對於就學期間的生活費用仍然一籌莫展,而迫使學生需於課後為生計疲於打工,不僅犧牲了一般大學生應該享有的社團生活或與同儕間的交流學習等活動,部分學生還會影響到正常課業,甚而有無法順利完成學業等憾事發生。為使經濟弱勢家庭能減輕教育費用之負擔,讓本校經濟弱勢學生能達到真正安心就學之目的,故在黃校長之支持與推動下,本校於100學年度起,以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實踐其安心就學的「安心就學濟助方案」正式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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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安心就學濟助方案」的扶助對象為家庭年收入低於前一年無須進行綜合所得稅申報額之家庭,且申請就學貸款後仍無力負擔生活費的學生,經過導師訪談後確認有必要,經系所主管、院長等核可後,送本校「安心就學濟助管理委員會」審核,經審查通過者,每學期補助6個月,每月最高可至1萬元。
本方案經費來源主要係由本校各國內外校友中心發動各屆校友主動捐款,或各基金會、財團法人、企業及個人之主動捐輸,共同匯集而成就此一愛心專戶。為使本方案能長久運作、以嘉惠更多經濟弱勢之莘莘學子,本方案設有「圓夢還願」之返還規定,即學生於優先償還教育部就學貸款後,再履行還願(還款)計畫,並得以一次或分次,以不定期與不定額之方式捐還。期盼受惠學生日後若有能力,能不忘當初接受捐款之感恩心情,予以回饋、捐輸,使這份愛的心意能綿延流傳、涓涓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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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設有戶籍、且具本校正式學籍者,但研究所在職專班、產碩專班學生不得申請。
二、全戶家庭年收入以低於前一年無須進行綜合所得稅申報額為原則,另有特殊困難者不在此限。
三、須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第2次以上申請本方案之申請人,大學部學生之前一學期平均成績應達65分、研究生之前一學期平均成績應達75分。但成績如未達規定,經導師或指導教授證明其成績或相關表現確有提升,且有具體事證者,不在此限。
五、當學期已申請就學貸款或在校內外服務或社團活動表現優良者將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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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效益:
本方案所協助者為家庭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年所得低於前一年無須進行綜合所得稅申報額之家庭、且申請就學貸款後仍無力負擔生活費的學生(可說是最底層的經濟弱勢者),期待透過提供此類學生在學期間生活費用,使其能免於經濟上之擔憂,而能如同一般的學生,於校園中無憂無慮地汲取與享受學生應獲得的知識與活動,進而能翻轉其人生與家庭,成為未來國家社會優秀的中堅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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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款期程:隨時接受捐款,無期限與金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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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單位及聯絡方式: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06)275-7575分機5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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